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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协议,比公证遗嘱的效力更强!你知道吗?

作者:朱凤春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9-02 21:15 浏览量:791

近日,在朱哥办理案子的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要求,有没有比公证遗嘱效力更强的?确实有!那就是遗赠扶养协议。应当事人的要求,朱哥为其亲自草拟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解决了当事人一直放心不下的头疼难题。下面详细讲讲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继承人同意便可成立。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的范围不限于法定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从其定义及解释可以看出,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有以下几点不同: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嘱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已经签订即发生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可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内部效力和对其他人的外部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部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富有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

1、扶养人的义务

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的义务

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外部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的,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终极大招,效力叠加:对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公证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 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 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 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 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律师提醒】

当事人所遭遇的实际案件比相关法律规定要复杂的多,需仔细分析案情,精准运用法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扎实证据,才能提高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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